天水市人民政府
关于刘玮任职的通知
天政任〔2013〕9号
各县区人民政府,开发区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刘玮挂职期间任天水市信访局副局长。
挂职时间为一年(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),挂职期满后,挂任职务自行免除。
2013年12月10日